市国际投资促进中心是我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适应我市外资招商工作需要,充实专业化招商队伍,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在编工作人员4名。根据《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技类岗位4名,详见《2013年淮安市商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系指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表》要求的专业一致。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或网上报名。报名者下载填写《淮安市商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
(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职称证书和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等能够体现本人能力水平的证书及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及2寸免冠同版彩照4张,于2013年7月1日--7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到淮安市商务局人教处报名(地址:淮海北路39号新华书城大厦1202室,联系电话:051783900376),或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报名材料发至hasswjrjc@163.com。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A1、A2不设开考比例。A3岗位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4、由市商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缴纳考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
5、已报名并缴费的人员于2013年7月5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市商务局人教处领取准考证。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行缴费,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绝对贫困证明和绝对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3年7月31日到报名地点办理减免手续,退还考试费,逾期不予办理。
(二)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口语测试、面试三部分。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外语能力和水平。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7月6日(周六)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口语测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口语测试人员(不足1:10的全部进入口语测试),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口语测试总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口语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口试通知书》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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