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南京市常住户口;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或文秘专业优先考虑);
5、计算机汉字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
6、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3)曾被劳动教养的;(4)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5)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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