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在职幼教教师素质,改善幼教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工作的通知》(常人社〔2012〕33号)精神,经市人社局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幼教教师,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幼教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师德品行,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本市户籍。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有3年及以上幼教工作经历且目前在常州市区幼儿园任教的教师(不含金坛、溧阳、武进、新北管辖的幼儿园任教教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⑴报名时间:2013年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⑵报名地点:常州市机关幼儿园(古村3号)二楼会议室。
⑶报名材料:两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证明、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及各类获奖证书(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经报名审核后,原件退回)。
⑷报名注意事项:
①本次公开招聘按1︰3设立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②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如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③本次报名费98元/人,技能考核费用100元/人,同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笔试:(总分100分)
时间:2013年5月25日上午8:00
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新纲要、新指南理念和实践、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知识和运用。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提纲和教材,不举办培训班,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服务热线
1876-1997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