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近期由于社保卡采集发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招考职位:劳动合同制人员,职位代码:C01)。
二、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整个过程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七个阶段。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5月15日—2013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在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晶都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二楼)。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应带身份证和毕业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考生请自行下载并打印正反面,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3张。
3.报名费:报名费
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特困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工会组织核发的
《特困职工证》,免收报名费。
4.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2013年5月19日持身份证(代领人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凭条、报名发票到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5.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职位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方可开考。
(二)笔试
1.报考者须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考试范围参照2013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和条件,考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已婚者提供当地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计划外生育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
服务热线
1876-1997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