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该校2013年招聘专业教师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简章
本次招聘信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于2013年3月中旬在下述网站及有关新闻媒体发布: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江苏省户籍(或江苏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招聘职位、数量、条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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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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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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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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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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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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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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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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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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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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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旅游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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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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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初级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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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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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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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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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会计学、财会、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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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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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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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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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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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加工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控制技术、数控机床应用及维护、数控设备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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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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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数控加工初级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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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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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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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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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设计及管理、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制作、服装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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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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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初级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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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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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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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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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概预算、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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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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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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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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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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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程、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电气信息工程、电子组装技术与设备、单片机与应用电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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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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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初级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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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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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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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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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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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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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初级或相关的计算机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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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4月6日--4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
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金坛市汇贤南路1号)。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户籍证明、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协议书)、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与复印件,经报名初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4)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该职位按比例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18 日。
同时交近期免冠2吋照片1张,缴纳报名费、考务费98元。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
②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④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⑤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下列人员需要回避:
①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②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笔试
时间:4月19日
地点: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
笔试分值100分,占合成总分30%。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综合基础理论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的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上课人员。
成绩在以下四个网站上查询:
3、上课
时间:4月22日
地点: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
上课分值为100分,占合成总分40%。
4、技能考核
时间:4月23日
地点: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
技能考核分值为100分,占合成总分30%。考核内容参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该工种的中级工考核要求。
5、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30%、上课占40%、技能考核占3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分值为100分,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分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体检和考察(政审)资格。
综合成绩在公示成绩的网站上查询。
6、体检、考察(政审)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成绩公示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市教育局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
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原公布简章的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8、报批录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金坛市教育局汇总材料报金坛市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时,应届毕业生不能按规定提供所缺材料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为全民事业编制,其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教师。
新聘用人员没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协议。
该职位出现空缺名额时,从参加招考合格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聘用审批备案后不在补录。
六、监督措施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录用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9-12388
七、其他
招聘政策咨询:
金坛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 0519-82821004
0519-82835608
八、本“简章”由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坛市教育局解释。
附:2013年金坛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考报名表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坛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0日
附件:
服务热线
1876-1997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