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
1.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成绩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则一并入围),并在盐都教育网和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拟聘人员的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拟聘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计算方法同前。
4.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计算方法同前。
5.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报到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者全部实行人事代理,合同管理,一年一聘,不入编,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险、职称评定、职务晋升、退休待遇等方面与编制内公办教师同等待遇。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0515-88426005(区纪委信访室)
凡参加招聘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诚信保证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由盐都区教育局、编办和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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