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基层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平台公共服务能力,2013年我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基层平台公益性岗位专职劳保协理员2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会事业,工作认真负责,愿意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做出奉献;
3.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限通州区户籍或通州籍生源毕业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含周六和周日)。
2.报名地点:各镇(区)劳动保障服务所(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表)。
3.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考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居住地的镇(区)劳保所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者或其委托报名人在报名时应按照报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提供下述材料:①应聘者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②填写《南通市通州区公开招聘基层平台专职劳保协理员报名表》一式两份;③应聘者身份证、户籍证或居住地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者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居住地选择招考岗位报名(分镇〈区〉招聘计划详见附表);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加分条件。根据省、市和区有关文件精神,招聘录用劳保协理员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倾斜:
①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②特困职工家庭;
③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劳动力零转移家庭贫困户;
④低保边缘户和重点优扶对象家庭;
⑤未能实现初次就业并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的毕业生;
⑥南通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对象包括:城镇“4050”、单亲家庭、残疾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等)。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有效证明,报镇(区)劳保所初审并经区人社局会同区有关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可享受笔试成绩一次性加5分的照顾(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不重复加分)。
(5)本次公开招聘基层平台公益性岗位专职劳保协理员,不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用。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和计算机知识等的掌握程度。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前述网站公告。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在前述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由区人社局依据填报岗位和笔试成绩及加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镇(区)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各镇(区)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某镇(区)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1.5:1,则相应调减该地本次招聘计划到符合比例,并按此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名单在前述网站公布。
(2)面试的组织及时间和地点。面试由各镇(区)自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详见上述网站公告。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认知、计划、协调、应变、人际关系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
3.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面试分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1.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所在镇(区)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前述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各镇(区)按规定组织实施。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镇(区)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各镇(区)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前述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组织岗前培训。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组织进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知识及操作技能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对公示结果无异议且培训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其报考的镇(区)按照就近和利于工作开展的原则,统筹安排到镇(区)、村(社区)工作,并将录用情况报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备案。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以及因培训不合格等其他原因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各镇(区)从高分到低分按前述相关程序进行递补。
4.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为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还应于2013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公告规定的相应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5.基层平台专职劳保协理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由各镇(区)与区确定的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6.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管理体制及相关待遇
1.基层平台专职劳保协理员,属政府购买的特定公益性岗位,区人社局、各镇(区)和村(社区)对其实施管理和考核。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对其业务培训、指导、督查和年度考核,各镇(区)、村(社区)侧重负责日常管理和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结果作为对基层平台专职劳保协理员奖惩的重要依据。
2.薪酬收入由基本工资和目标管理考核奖两部分组成,大专(含)以上学历人员基本工资按通州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高中(含中专)毕业生的工资参照区规范临时工工资待遇办法执行。目标管理考核奖根据工作绩效考核,最高每月奖励100元,年终按等次一次性发放(考核办法另行制定)。专职劳保协理员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他福利待遇由镇(区)政府(管委会)参照类似人员执行。
3.在劳动合同期内,专职劳保协理员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等统一由区相关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镇(区)。
4.建立专职劳保协理员招录和替补机制。面试合格但因计划限制未录用人员,进入区公益性岗位专职劳保协理员备用数据库,该数据库有效期3年。3年内因人员变动产生岗位缺额的,由镇(区)向区人社局申报补充计划,从专职劳保协理员备用数据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本公告的相关程序补充。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
1.本公告由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6513203(区就管中心)及各镇(区)劳保所电话(见附表)。
2.区公开招聘基层平台专职劳保协理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者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0513-86545936。
八、重要提醒
在本次招聘基层平台专职劳保协理员工作期间,请应聘者主动关注中国通州网、通州人社网、通州人才网和各镇(区)相关网站公布的相关内容,及时了解各个招聘阶段自己是否取得相应资格及具体活动时间和要求,并按时参加相应招聘活动,发布本公告单位不再个别通知,逾期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
服务热线
1876-1997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