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如皋市人民医院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拟以租赁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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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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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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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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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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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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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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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第一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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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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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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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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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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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毕业生,毕业报到时需提供护理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有效证明;非应届毕业生指已经就业,第一学历大专及以上,30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护士执业资格三年以上(含)者(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3月31日止)。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5、诚实守信,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6、所有报考人员不限户籍和生源地。
7、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8~9日,截至时间为2013年4月9日下午17:00止。
(2)报名地点:如皋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电话0513-87312548。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吋照片两张及报考费100元,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非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公告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报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到1:2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所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13年4月10日17:00前到如皋市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3、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实践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作弃权处理。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三天内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告。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实践技能操作考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同进入下轮考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总分100分,成绩不及格者(60分以下)自然淘汰。
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实践技能考核成绩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实践技能操作占40%。
5、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七天。
五、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的性质为租赁制,拟聘用人员与江苏苏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见习期间按见习期人员管理,见习期满通过定级考试考核合格后按在编同类人员标准享受工资、绩效及福利待遇,负责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312548联系人:吴晓榕
七、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租赁制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529571、0513-87284518
江苏苏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日
服务热线
1876-1997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