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及淮阴区委、淮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发〔2012〕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其中,面向“211”院校毕业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2013年淮安市淮阴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登陆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淮阴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jshyrsrc.com查询)。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淮安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执行,专业条件未按类设置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通过网络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在淮安市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4月8日9:00-4月1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4月8日9:00-4月15日11:30;
缴费时间:2013年4月8日9:00-4月15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本岗位招聘。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3年4月26日9:00—4月28日16:00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3647599)联系。
(二)笔试
笔试由淮安市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科目:
淮安综合大市场管委会规划管理办事员、施工管理办事员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一门;其它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门。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13年4月29日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9:00--11:00《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
2、淮安市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须交验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提供)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进入面试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面试通知书》。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成绩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和考察(含资格复查),因体检、考察或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ian.gov.cn)、淮阴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jshyrsrc.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淮阴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报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职定级,待遇按照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阴区纪委、监察局:0517—84997708
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0853191。
政策咨询电话:
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0835222
淮安综合大市场管理委员会:0517-80836503
淮阴区体育局:0517-80229991
淮阴区水利局:0517-80835035
网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7-83647599
本简章由淮安市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淮安综合大市场管理委员会、淮阴区体育局、淮阴区水利局负责解释。
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3月22日
服务热线
1876-1997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