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职业教育大发展的背景,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需求,解决职业类学校师资不足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并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局3所直属职业类学校将赴外地高校直接招聘教师47名。具体岗位、人数、条件,详见苏州市教育局公布的《2012年苏州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赴外地高校招聘职位简介表》。即日起可登陆苏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szedu.com)或查阅。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本次招聘仅限指定高校2013年全日制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参加报名,户籍不限。报名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至11月30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及现场报名地点请详见各招聘学校网站及相关高校公告。
符合条件并有意向者可与相关单位联系,联系方式为:
1.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512-66503310
联系人:徐国跃老师, 电邮:xgy@szjsjt.com
地址:苏州市吴中大道国际教育园南区,邮编:215104
2. 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512-68242338
联系人:陶华山老师, 电邮:ths_sd_cn@sina.com.cn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塔园路68号,邮编:215009
3. 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0512-65332152
联系人:范小虎老师, 电邮:xiaohu2896@sina.com
地址:苏州市山塘街845号,邮编:215008
三、考核招录程序
1. 报名。采取通过电子邮箱、传真、现场报名、邮寄等方式递交学生报名材料。应届报名人员应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
2. 面试。用人单位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以说课为主,加试技能测试的,按各占60%和40%计。
3. 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苏州市事业单位招录用人员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4. 政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5. 录用与工资待遇。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公示。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相关工资薪酬待遇按照市人社局有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苏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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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6-1997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