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1月15至16日报名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是市卫生局下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淮安市急救中心是市卫生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清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清河区妇幼保健所为清河区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适应卫生工作需要,充实卫生人才队伍,改善人才结构,经研究,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名。现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订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市直招聘岗位(33名)
临床医生岗位,22名;
麻醉专业医生岗位,2名;
影像专业医生岗位,4名;
病理专业医生岗位,1名;
检验岗位,1名;
急救医生岗位,3名;
(二)清河区招聘岗位(15名)
公共卫生岗位,8名;
卫生检验岗位,2名;
医学检验岗位,1名;
妇女保健岗位,1名;
儿童保健岗位,1名;
医学检查岗位,2名。
招聘单位及岗位、人数详见《淮安市卫生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且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年龄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取得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市直单位应聘人员需取得国家英语六级证书。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有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同版彩照3张,于2014年1月15-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淮安市卫生局五楼第二会议室(淮安市和平路3号)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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