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级同意,常熟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主要面向复退军人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1.主要面向2013年复员退伍,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含)以上学历的,本市户籍复退军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1日后出生)。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它资格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至常熟市虞山镇虹桥管理区九里大街21号社区矫正中心底楼宣告庭进行现场简历投递。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报名须持本人复退军人证、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技术等级证书等。以上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均需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劳动合同制人员招聘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在报名人数达到3人,而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3: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阶段,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细节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
1.公示。由招聘单位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单位或主管部门须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劳动合同制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发出《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七、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805319。
八、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录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常熟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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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司法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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