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1月9日前报名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9日。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初审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按要求填写、上传报名资料。报考者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门户网站招聘专区中予以公布。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职位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2014年1月14日前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现场确认及获取准考证办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发表的主要论文、著作、业绩成果材料等到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办公室(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75号404室)确认个人信息及领取本人准考证,代领准考证者还须出示被代领者的委托书及代领准考证者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现场确认及获取准考证时间将在招聘专区中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科技咨询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进行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笔试按40%,面试按30%,专业测试按30%计入最后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本职位拟聘用人数的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考生可在招聘专区中凭身份证号码查询自己的笔试成绩及是否参加面试。
2.理化测试研究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进行面试和专业测试。面试按50%,专业测试按50%计入最后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先参加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本职位拟聘用人数的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考生可在招聘专区中凭身份证号码查询自己是否参加专业测试。
以上岗位面试和专业测试按照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制定的办法组织,面试和专业测试办法将在招聘专区提前予以公布。面试和专业测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和专业测试成绩不能低于该项考试(考核)的总分的50%,否则不予聘用。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最后录取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jshrss.gov.cn)、江苏省科技厅和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拟聘岗位、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成绩与排名。
3.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5.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5485986,联系人:袁欲彬。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省科技厅纪检监察室电话:(025)86637626,联系人:徐晖。
省科技厅人事处电话:(025)86637541,联系人:李健民。
七、招聘工作举报
服务热线
1876-1997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