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苏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局所属七个医药卫生类事业单位将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赴有关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
一、基本条件
1.2013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2.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本科学历和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3.受过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或受记过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二、招聘专业
专业需求及条件详见附表。
用人单位将根据学校的邀请拟定在2012年11月-2013年2月期间参加2013年医药卫生类应届毕业生招聘会。
序号 |
用人单位名称 |
拟定赴院校名称 |
001 |
苏州市立医院本部 |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大、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中山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医科大学 |
002 |
苏州市立医院东区 |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大、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中国医科大学、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山东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 |
003 |
苏州市立医院北区 |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大 |
004 |
苏州市中医医院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中山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医科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 |
005 |
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 |
006 |
苏州市广济医院 |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大、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中山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医科大学、汕头大学、泰山医学院 |
007 |
苏州市药品检验所 |
中国药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沈阳药科大学、上海复旦大学 |
三、招录程序
1.报名。采取通过电子邮箱、传真、现场报名、邮寄等方式递交学生报名材料。应届报名人员应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
2.面试。用人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公共类和专业技术知识类。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3.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苏州市事业单位招录用人员标准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4.政审。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5.录用与工资待遇。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公示。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相关工资薪酬待遇按照市人社局有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符合条件并有意向者可与相关单位联系,联系方式为:
苏州市立医院本部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512—62362511,电子邮箱:rsk2004s@yahoo.com.cn。
苏州市立医院东区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12—62364512,电子邮箱:szslyy0512@126.com。
苏州市立医院北区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12—62363510,电子邮箱:chenjm75@sina。
苏州市中医医院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12—67872523,电子邮箱:576775058@qq.com。
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0512—65293697,电子邮箱:szwy-rsk@163.com。
苏州市广济医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12—65332823,电子邮箱:cmhui@vip.sina.com。
苏州市药品检验所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0512—68226135,电子邮箱:jsszyjs@sina.com。
特此公示。
附:1、2013年苏州市属医药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需求信息汇总表
服务热线
1876-1997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