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199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旗舰合作项目,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合作的成功范例”。经过多年发展,苏州工业园区成为全国开放程度最高、发展质效最好、创新活力最强、营商环境最优的区域之一,在商务部公布的国家级经开区综合考评中连续八年位列第一,成功跻身科技部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行列,是现代苏州城市新中心。
为更好地服务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现面向2025年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60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报考人员须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研究生:本硕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本硕期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或本科阶段获得过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本科毕业于部分重点高校(见附件2)。
部分重点高校(见附件2)应届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硕士阶段获得过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奖项,或本科阶段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或本人高中阶段获得过国家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之一。
(2)应届本科毕业生:就读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获得过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部分重点高校(见附件2)应届本科生,可放宽至获得过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综合奖学金(不含单项奖学金),或本人高中阶段获得过国家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之一。
3.本次招聘户籍不限。本科生为1993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8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3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获奖证明、荣誉证明等材料,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
4.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2025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5.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8月31 日前取得不低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应聘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在试用期满(入职1年内)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其中应聘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本硕阶段所学专业均须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
7. 应聘高中教师岗位的,原则上应具有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部分重点高校(见附件2)本科及以上学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操作详情见《平台报名操作手册》(见附件3)。
2.报名网址: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网络招聘系统,网址:http://rc.sipedu.org/talents/public.html#/register。
3.报名时间:2024年12月7日9:00-2024年12月16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4.报名材料上传:网上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资格初审以上传的材料为依据。所上传的材料须清晰、位正,凡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如因材料不实、不全、不清晰等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上传的材料具体如下: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网签的须提供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或网签页截屏。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无推荐表和协议书的须提供本人手写签字的未就业承诺;
③研究生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
④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各学历阶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⑥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已取得请提供);
⑦能佐证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书,包括各类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师范生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学历证书等,不超过三项;
⑧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
备注: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5.资格初审:2024年12月9日9:00-2024年12月16日18:00,教育局组织初审,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6.陈述申辩: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在2024年12月9日- 2024年12月17日工作日9:00-17:00内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6681140、66681126、66681112、66681130。
7.打印报考证:2024年12月18日9:00-2024年12月19日18: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网络招聘系统自行打印《报考证》,逾期将无法打印,遗失不补。
备注:如在平台报名、打印报考证等过程中,遇到技术类问题,可咨询服务热线:0512-69995924(工作日9:00-17:00)。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开考比例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考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具体各环节和要求如下:
1.资格复审
(1)时间:2024年12月21日8:30-12:00。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湾学校东校区(苏州工业园区玲珑街8号),凭身份证和《报考证》进入学校。
(3)资格复审对象:报名成功、初审通过,且打印《报考证》人员。
(4)资格复审要求: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打印并携带《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4),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按系统报名上传材料①-⑧的顺序排序),供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由工作人员留存)。经复审合格的,工作人员当场发放《笔试通知书》。
(5)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笔试资格。被取消笔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工作人员陈述申辩。
2.笔试
(1)时间:2024年12月21日13:00-14:30,考生须于当天12:30前,凭身份证和《笔试通知书》进入笔试地点,迟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湾学校东校区(苏州工业园区玲珑街8号)。具体考场安排现场扫码查询。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素养、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成绩查询及结果运用:
笔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均分超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均分低于60分时,以均分为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最低为5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试教和面试环节。笔试合格人员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招聘岗位需求数少于5人的,按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试教和面试环节人员;招聘岗位需求数达5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试教和面试环节人员。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进入试教和面试环节人员。
笔试成绩当晚在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网公示,考生可自行查询考试成绩、入围情况及试教、面试等安排。
3.试教和面试
(1)时间:2024年12月22日8:00,笔试通过并入围试教和面试的考生须于当天7:30前,凭身份证、扫码核验后进入场地,迟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湾学校东校区(苏州工业园区玲珑街8号)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形式:试教不超过5分钟,面试不超过3分钟。试教采用模拟上课形式,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后备课30分钟。面试采用问答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及综合素养。同一考生试教结束后立即进行面试。
试教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设60分为合格线。试教或面试低于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试教和面试成绩当天在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网公示,考生可自行查询。
4.录用和选岗
(1)录用规则:面试和试教均合格的人员按笔试、试教、面试三项考核3:3:4的权重折算成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岗位需求确定拟录用人员。
(2)择优选岗:2024年12月22日下午试教和面试全部结束后(预计15:00后),分学段、分学科进行择优选岗,并组织选岗考生与相应单位负责人见面,办理拟录用手续。
五、体检考察
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至苏州工业园区体检中心(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200号)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未达“合格”者不予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等未达“合格”或主动放弃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园区教育局根据需求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取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681114。
八、其他
本《公告》由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6681140、0512-66681126;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服务热线
1876-1997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