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要求
1.5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准驾车型A照或B照。
2.负责120车辆的保险、验车、保养、维修等工作。
3.服从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和医务人员的指挥,接到指令出车,并协助抬送病员上、下车,共同完成急救医疗任务。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应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的高校生;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其他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7)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
招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6日(工作日8:00-11:30,13:00-16:30)。
2.报送材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户头联及本人联)、最高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工作经历(劳动合同或社保关系)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审核: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岗位符合性初审。
4.面试:拟参加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
四、体检
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录用、薪资福利
1.通过面试、体检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医院按劳动用工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委托第三方与拟聘人员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2.被录用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3.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和本单位相关规定,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4.综合收入6-8万/年(根据岗位),缴纳五险,享受工会福利。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87806029。
七、本简章由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87806026 汤老师、伊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6:30(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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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热线
1876-1997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