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是苏州高新区国有企业,公司以“助推区内企业发展壮大,助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为使命,围绕高新区“2+5”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立足企业在“孕育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各项需求,全力推动“审批+服务+培育”全产业链、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进一步升级,以专业化服务助力产业布局和企业高质量发展。
为更好地服务于区内各企业,做好企业的信息技术、企业管理等咨询,通过构筑卓越的空间,链接产业生态,帮助企业成长,苏州高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高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要求参考《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5.国内“双一流”高校或世界前100名高校全日制毕业(国内“双一流”高校参照教育部《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世界前100名高校主要参照最新公布的QS、THE、U.S.News、ARWU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者。
三、报名步骤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
位。
(二)报名网址:
1. 电脑端:http://zhaopin.sndhr.com:7222/zpCandidate
2. 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新才易聘” 报名。
(三)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4月27日16:00止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信息录入: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和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相关任职经历、项目经历、资格证书以及获得的各类奖项荣誉等。
2.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3.材料上传: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上传报名系统,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上传材料主要包括(上传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
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薄(户头联及本人联);③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④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⑤工作经历(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⑥各类任职证明、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
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电子档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将在苏州高新人才网另行公布,具体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5: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成绩在苏州高新人才网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 视情采用结构化面试、访谈式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进行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考察(政审)。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时,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照相应岗位薪资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社会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3047。
九、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苏州高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75400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958024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苏州高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4日
附件下载:
服务热线
1876-1997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