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是苏州高新区国有企业,公司以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赋能科技创新发展为使命,紧紧围绕高新区“2+5”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引进和培育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机构,构建政府引导、多元参与的一站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为企业科技自强自立、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因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苏州高新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2023年第一批)》(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3.具体岗位要求的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因表现不好、个人原因被其他单位解聘、辞退或开除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回避的;
(6)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邮箱:43265522@qq.com
(三)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17:0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信息填报:应聘者将填好的《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43265522@qq.com。邮件主题为“应聘人员姓名+招聘岗位代码”;
2.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3.材料上传: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上传报名系统,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上传材料主要包括(上传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
①本人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③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
④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
⑤外语能力、专业能力等各类资格证书;
⑥工作业绩阐述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公司对应聘者所提供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后,通知应聘者复审和考核安排(复审和考核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前进行,拟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本次招聘开考比例3:1,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面试同分者以笔试成绩排名前者为先;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
五、体检
1.根据最终成绩按1:1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录用
1.录用人员与苏州高新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2.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人员,按公司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者再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3.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512-66916002
八、招聘咨询
未尽事宜,由苏州高新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558985
苏州高新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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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热线
1876-1997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