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唯亭街道拟公开招聘116名社区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
编号
专业要求
学历
年龄
户籍
招聘
人数
社区工作人员
1
法律类、教育类、医学类、社会政治类、公共管理类、公共卫生类、安全生产类、城建规划类、环境保护类、食品工程类、计算机类、中文文秘类、建筑工程类、财务财会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专业要求类别参照《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全日制本科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不限
男38
2
不限
苏州市区
男20
女20
二、招聘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录用后能立即上岗投入社区居委会相关工作;
2. 了解社区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口头表达、文字撰写和电脑操作能力,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
3.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唯亭户籍的退役军人,以及中共党员(含预备)、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者、有2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唯亭户籍居民,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年龄要求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 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归国留学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证明。应届生须在报名时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且入职前取得学历证书;
5. 2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指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连续工作经验,以机关或社区开具证明、社保缴费清单和劳动合同为依据;
6. 退役军人、中共党员、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者的可加分。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因违纪违规等个人原因被其他用人单位解聘、辞退或开除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回避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9:00-8月1日17:00
(2)职位投递地址:https://www.o-hr.com/jobs/detail/5122548.html
报名咨询电话:0512-62951000转1875(咨询时间:8:30-17:30)
2. 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不设笔试范围。笔试不指定教材,试卷委托专业机构出题。具体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心理测试
笔试公示期间,采取扫码登录形式进行线上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仅供参考。如果未按时完成线上测试,则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进入下一轮面试。
(3)面试
面试举行一轮,采取结构化+访谈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以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权重进行计算,即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总分。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为百分制,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中共党员(含预备)、退伍军人、持有社工证的可加分,即中共党员(含预备)在总分上+1.5分;应征入伍的退伍军人在总分上+1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的在总分上+1分、“社会工作师证”的在总分上+1.5分。上述加分可累加(社工证仅加1次分),总加分不超过4分。
3. 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如有同分,按照笔试成绩,取高分者。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应聘人员最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有同分,按照笔试成绩,取高分者。
4. 体检
考察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应聘人员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6.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在规定的日期,携带相关材料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者,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录用而产生的空缺,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由街道相关部门评定考核为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照园区社工规定标准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待遇。
四、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招聘公开、公正、透明,唯亭街道纪工委全程参与招聘的监督管理。
监督电话:0512-69996909
五、其他
1.报考者须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2. 应聘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录用后,录用人员需服从统一安排。
3.招聘全程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整个招聘流程及录用环节,涉及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的,将按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增设必要环节及条件限制。。
4.政策咨询电话:0512-69996033
服务热线
1876-1997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