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通州区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女播音员(主持人)各一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的规定,经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普通话测试水平在一级乙等及以上;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至199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四)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五)身体健康,品貌端庄,气质高雅,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男身高在1.70米以上,女身高1.58米以上,两眼裸视在0.8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通州区广播电视台2012年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8日至2012年12月31日(9:00至11:30,14:00至17:00)。
(四)报名地点:通州区广播电视台302办公室(金沙镇新金西路68号)。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填写《通州区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携带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时由通州区广播电视台负责资格初审,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3.报名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3:1的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在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bj.tz.gov.cn)公布。
4.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13年1月7日在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取得考试资格人员于2013年1月9日到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5.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和镜试相结合的形式,由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通州区广播电视台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闭卷考试。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等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镜试的时间地点在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等。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面试合格者进入镜试。
(三)镜试
1.镜试为专业能力考评,邀请专家组成评委,逐个对考生进行考评。镜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2.参加镜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成绩查询。面试和镜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面试和镜试成绩。
(四)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镜试成绩60%合计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镜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镜试分高者优先。
考试总成绩及取得体检资格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体检由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通州区广播电视台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人事考试网、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应届毕业生实行12个月见习期),试用(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工作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在以上程序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明确放弃聘用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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