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3日,《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出台。与去年相比,今年招录8108名,人数略有下降,招考政策稳中有变:紧随国考,放宽应届硕博士的报考年龄;“专门职位”代替“加分制度”;招录细则更加严格化、合理化。这预示着新一轮的公务员选拔工作拉开帷幕。“自古成功在尝试”,中公教育专家第一时间为广大考生解读公告简章,帮助考生迈出成功的第一步。 一、放宽应届硕博生报考年龄,考生机会增加 2011年山东省招考对象与去年基本一致,但放宽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报考年龄,从以往的35周岁以下变为40周岁以下。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首次提出这一政策,各省份关于报考年龄也相继发生变化,既体现了对高学历人才的重视,也意味着地方公务员考试越来越向国考迈近。 中公教育专家提醒考生:今年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二、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为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设定专门职位,“加分制度”取消 去年对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给予笔试加分的政策。随着2011年国考首次取消对该人群加分制度,各省随之变化,山东省也不例外。今年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 这一政策可看出政府日益关注高校毕业生的发展,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和建功立业,在基层中磨炼大学生意志,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并做出更大的贡献,因此政府加大政策引导,新增了此类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此变化也体现了地方公务员考试越来越趋向国考。这部分新鲜血液的注入有助于公务员工作的发展。 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考录职位实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方式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考录职位,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应引起注意。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本人或委托他人持下载填写的《定向考录职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手续。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各种证件及材料,考生应提前做好准备。除出具身份证(或复印件)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全过程,学历证书取得日期严加规定,各种材料提交时间适当延长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需向用人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非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者,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证书需在2011年3月27日前取得。 去年公告规定: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今年,材料提交时间延长到面试前5天,在面试前5天仍未提交才视为弃权。由此可看出,今年考生有了更加充足的时间去准备各种相关材料。考生应合理安排好时间,按照公告中的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各种手续及材料,确保资格审查的顺利进行。 五、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取消加试《公安基础知识》 去年公告规定: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笔试需加试公安专业科目《公安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今年取消此规定,考生不分类别,笔试科目全部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因此,考生应集中精力投入到这两门科目的备考中,学习并掌握好各种题型的解题方法,为即将到来的山东公务员选拔考试做好最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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