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是全军院校教学优秀单位、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全军研究生培养单位重点建设院校。学院本部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市,位于市区主干道中山北路两侧,上海校区地处国际化大都市上海市,位于五角场地区。学院现有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军事历史、新闻学等4个本科专业,设有24个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2个学科专业的博士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军队政治工作学2个学科被确定为国家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军队政治工作学、军事新闻与舆论战、军事心理学与心理战等4个学科领域被列入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专业领域点。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等5个学科被确定为“十二五”期间江苏省重点(培育)学科。为了进一步提高办学实力,更好地完成总部赋予的教学、科研任务,满足学院学科发展和人才建设需要,现面向全国接收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
一、主要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合格,思想道德纯洁,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顾全大局的意识,志愿从事军队院校教育事业,无学术道德问题,入伍态度端正,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2.学业条件: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招生考试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重点接收进入国家“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的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国家“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委培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均不接收。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优先接收CSSCI论文高产作者、“985工程”高校保送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等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毕业生。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毕业时,年龄不超过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少数民族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
4.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2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3,肝功能化验正常,等等。
5.能力要求:专业理论功底扎实,学识渊博,外语水平高,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教学科研能力,能胜任学院有关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教学工作,有潜力成为本专业及相关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骨干。
6.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8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二、接收计划
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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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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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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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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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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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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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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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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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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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科研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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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5”、“211”
院校应届
博士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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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数量
以总政审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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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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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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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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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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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原理、国际政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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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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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思想与
军事历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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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史、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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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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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新闻传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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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媒介教学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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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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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我院对在“985”、“211”院校从事以上相关学科专业的35周岁左右(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也有一定需求,有意愿者可直接联系我们。
三、基本待遇
在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获得博士学位研究生,定正营职(专业技术十级)三档、少校基本标准。在普通高校学习时间按照有关规定计入住房补贴年限。本人军龄,夏季毕业的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起算,春季毕业和实行弹性学分制于其他时间毕业的从到学院报到之日起算。同时,还享受相应职级的工资以及休假、探亲、疗养、保险、医疗、家属随军、子女教育等福利。属学院学科建设急需引进的人才,提供一定的安家补助费和科研启动费。
四、报名方法
服务热线
1876-1997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