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考状元告财政部事件引发国家公考员录取公平争议。在去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考生田华报考了"财政部驻上海财政监察专员办"的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名列第一,但却因为十一年前他曾患有脊髓空洞症,体检被认定不合格而拒绝录用。国考状元告财政部,誓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股城网综合报道:近日,国考状元告财政部事件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在去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考生田华报考了"财政部驻上海财政监察专员办"的公务员岗位。他的笔试和面试成绩都名列第一。但却因为十一年前他曾经患有脊髓空洞症,在体检时被认定为"不合格"而被财政部拒绝录用。
据悉,2001年,在北京某重点大学攻读会计学专业的田华被确诊为脊髓空洞症。后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却留下了手部肌肉萎缩的后遗症。
2005年,田华跨专业考入某重点大学,攻读工科硕士,并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
2011年,参加工作7年的田华报考了“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为财政部驻某地财政监察专员办公务员。在笔试和面试中,他均取得第一的成绩。
2012年3月,田华参加了体检,并主动和单位沟通了既往病史,称术后手部肌肉有所萎缩但不影响工作。体检次日,医院告知田华体检不合格。田华于3月16日进行复检,结果仍然不合格。
医院表示,在复检过程中,财政部向复检医院出具一份公函,称该职位劳动强度大。医院考虑到考生的身体状况,以及考虑到财政部的公函,逼于无奈之下,只能出具不合格结论。
招考单位表示,医院出具体检结果不合格的结论依据的是《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第21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而田华认为,医院的体检报告有一定的错误,只要疾病不再恶化,生活能够自理,应当在招考范围之内。田华表示,自己的脊髓空洞症跟肌肉萎缩相关的一个疾病,自己的疾病没有恶化,通过核磁共振片得知,这十年以来,脊髓空洞是越来越小,所以不可能存在恶化的可能性。
于是,在今年4月,田华将财政部一纸诉状告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法院恢复他的公务员录用资格。北京市德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徐灿律师,代理了田华的案件。他认为,招考单位在体检会商过程中不当出具公函,暗示并引导体检机构错误作出田华体检不合格的结论,从而侵害了田华的平等就业权。招考单位的歧视行为和差别待遇侵害了田华的人格权。
田华起诉后,市一中院作出《行政裁定书》,认为此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不予受理。
11月27日,田华向市高院邮寄了《上诉状》,要求撤销原审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并指令原审法院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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