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无锡市滨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紧缺型)公告
为全面实施人才兴卫战略,进一步加强全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质岗位急需卫生人才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中级以上职称(详见附件一);
5、招聘对象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1月1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2年12月31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为实足年限,以2013年12月31日向前推算;
7、本省户籍。
二、招聘岗位
招聘职位情况及资格条件详见本公告附件《2014年无锡市滨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1月22日—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报名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局(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滨湖区行政中心3号楼472会议室)。
报名咨询电话:0510-81178789。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证件,
2、应聘人员统一填写《2014年无锡市滨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并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3、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职位,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则取消其报名资格;如考试结束后,发现有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四)领取准考证
审查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2月10日—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领取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局(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滨湖区行政中心3号楼406室)
四、考试实施办法
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变更公告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发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以在变更公告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补报名时间:2014年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3、考试内容为专业技能知识。考试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4、笔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根据得分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
(二)面试:
1、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过网站公布。
2、进入面试的考生,由考官组对其进行理论素养、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到60分的作自动淘汰。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出考生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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