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和市属院校发展需要,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应届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1月1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非应届生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附件中另有规定的,以附件规定的为先。
5、应聘普通中小学教师和职业院校公共基础课教师岗位(岗位序号1-33):大专学历限无锡户籍。本科学历非无锡市户籍要求为国家“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是国家“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聘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岗位,专科或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研究生学历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近。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先)。
二、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3年毕业或2012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2、专业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13年4月1日向前推算。
3、无锡市户籍是指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市、宜兴市)或应届毕业生为无锡市生源。
三、报名
1、应聘中小学(详见附件一),所有考生均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至2013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6楼会议室(无锡市解放南路611号)
2、应聘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详见附件二),应届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至2013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211办公室(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12号)。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至2013年5月30日。
3、应聘无锡市广播电视大学(详见附件二),所有考生均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至2013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无锡市广播电视大学行政信息楼三楼阅览室(无锡市广瑞路390号)
4、现场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三),并提供所需证件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考试资格。此表可自行从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报名时,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有工作经历要求,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5)报名时须交100元考试费,另附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准考证用)。
(6)大专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录人数为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录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根据报名人数相应核减招录岗位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选择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无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择,则退还报名费。
四、考试
(一)附件一所列岗位采用统一考试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
教师岗位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技能考核和课堂教学(试教)几个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和时事政治等。笔试成绩在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号查询考试成绩。笔试卷面满分为13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笔试成绩折算为满分100分后占总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其余各阶段通知见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0%,根据笔试和面试两项合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核和课堂教学的人员。
3、技能考核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20%。
4、课堂教学(试教)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30%,不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50%。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课堂教学成绩高的为先。
非教师岗位(财会人员、校医)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在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号查询考试成绩。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其余各阶段通知见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两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二)附件二所列岗位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考试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1:5的岗位直接进行考核。报名人数超过1:5的岗位,须进行统一笔试。笔试成绩在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号查询考试成绩。笔试卷面满分为13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考核办法如下:
1、技能考核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进行课堂教学的岗位,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20%,不进行课堂教学的岗位,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50%。
2、课堂教学(说课或试教)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30%,不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50%。
3、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考核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必须提供委陪、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双选及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与相关学校进行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由录用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
双向选择未落实单位且不服从安排的人员,作自动放弃处理。2013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底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必须在2013年7月底前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2013年7月底前未能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因考生个人放弃录取资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录取资格,均不递补。
录用人员于2013年8月报到,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七、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2703870,82702072
八、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考岗位、招考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jswx.hrss.gov.cn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xxglzx.chinawuxi.gov.cn
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
九、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纪委:0510-81820726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纪委:0510-82703873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10-81822451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http://lss.wuxi.gov.cn/web111/xwzxzx/zyfwwbk/sydwgkzp/zpgg/63534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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